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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web  时间:2018-03-15 13:39:14

  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都是一种欺诈手段,是违法行为。虚假出资是根本没有出资而是与银行联合起来出示虚假票据的行为;抽逃出资是投入资金后又暗中把它抽出而不报实继续充当股东的行为。那么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编来为你详说。

  1、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出资

  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1、行为方式不同

  虚假出资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抽逃出资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交付货币,或者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

  虚假出资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抽逃出资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在公司被依法登记之后的成立过程中(即)成立前与成立后都有可能构成本罪。

  3、客体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虚假出资侵犯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制度以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抽逃出资侵犯的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注册前,都要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如实缴纳出资,既不能虚假出资,也不能随意地抽回出资。否则,违反了法律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对于引发比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必须惩法惩处。

  4、犯罪主体不同

  虚假出资的犯罪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抽逃出资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或者单位。

  5、欺诈的对象不同

  二者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都有欺诈行为。虚假出资欺骗的对象是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而抽逃出资的欺骗的对象主要是其他股东、发起人。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概念、区别以及要件。这两者都是违法行为,它们之间有相同之处,但是区别也很大,一定要分清楚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同时也要杜绝这种行为,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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