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通知决定,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五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全新“五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办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直接向申请人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取消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验证换证制度
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开放共享。
如此利好的政策调整,对我们想创业开公司的伙伴们来说,无疑是绝好消息,紧跟国家政策,即将推出“五证合一”全新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