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可以的,只要不是完全一样,但是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民法通则》明确了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属性,
从自然人特征来看,理论上不允许一人多照的。但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工商部门没有严格限制一人多照的现象,
对于不同地点不同名称的个体工商户,目前允许再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申办的 主要提供材料:
() 股东身份证(原件)
() 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描述股东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 公司章程(本事务所可以提供)
() 注册资金
第三,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理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
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 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第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第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