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国税局咨询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
2016年7月1日起,内蒙古国税系统全面推行代开专用发票网上预申请业务。
1、注册并登录“内蒙古国税纳税服务平台”进入“办税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预申请”模块。
2、首次使用该模块时,需填写纳税人和代开专票经办人信息。
3、填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录入购货单位信息、发票明细和计算预缴税款后,通过互联网将申报单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核对。
4、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持身份证和已通过核对并打印出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在自助代开终端上预缴税款并开具发票;纳税人也可以持《税务登记证件》,由办税服务厅窗口核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单,预缴税款并开具发票。
5、专用发票代开成功后,需要将发票五六联和签字盖章的申报单交窗口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