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公司法》并未知识产权做出明确的定义或明确的的界定范围,而在日常生活中知识产权范围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根据 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定义,知识产权包括:
1、著作权及邻接权;
2、专利权;
3、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4、商标权;
5、科学发现;
6、防止不正当竞争。
协富提醒,注册企业时可以全都是知识产权出资。公司股东的货币出资与非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限制。
哪些可以作为公司法可以出资的知识产权,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尚不明确,只能通过实践不断检验确立,但以知识产权出资,也必须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且知识产权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