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类文化传媒公司、影视公司、科技公司的不断落地霍尔果斯,本站将为您分享霍尔果斯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针对行业、落地执行的注意事项等,以及不同行业所享受的税收政策。
一、针对影视、文化传媒服务业、信息科技产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生物制药类、会展经济、新能源、农副产品深加工类等行业。
优惠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年内免征,五年后减半征收;
优惠政策: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开发区实际缴纳税款,当年留存开发区财政的增值税、营业所得税及附加税总额按阶梯返还。
二、针对股权投资类行业
①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优惠政策 : 企业所得税按%征收,地方分享部分的%拨付企业,实际税率为%;
优惠政策 : 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征收,采取先征后返的扶持方式,将地方分享部分的%拨付给企业作为扶持资金帮助企业发展。实际税率约%。
②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为零,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征收,地方分享部分的%拨付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实际税率约%。
三、针对总部经济行业
优惠政策:年月日后注册成立的,且满足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在成立年内进行申报认定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经营贡献奖励。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年内,可按该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总额,前年给予%奖励。
关于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奖励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园区内企业工作取得“工资薪金”,并选择园区作为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境内外个人。
奖励标准及原则:
()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留成部分达元人民币(含元人民币)至元人民币(含元人民币)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不足元的,不予奖励;
()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留成部分达元人民币至元人民币(含元人民币)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当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地方留成部分达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奖励比率为其在园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
()享受园区个人所得税补贴的申请人,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为主要内容的优惠政策。
()本办法仅针对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工资薪金,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一次性收入或偶然所得。
()园区招商部门仅接受以公司或机构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公司在纳税申报且税金入库后次月,即可向园区招商部门申请将财政扶持部分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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